时间: 2024-10-21 06:38:11 | 作者: 乐鱼在线登录官网
山东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四批信访举报件共计74件。截至4月29日16时,已全部办复。已办复的68件属实或部分属实,不属实5件,正在调查中1件。
下一步,陵城区将对辖区内的养殖场户做全面巡查,同时告知养殖场户要依法依规处理病、死畜禽,坚决杜绝到处乱丢病死畜禽行为。
接到信访举报后,夏津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如伟,县环保督察专班及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开发区管委会迅速对北外环夏武公路路口周边进行走访摸排。经调查,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生活垃圾污水排入青年河的情况,但根据青年河自动在线监控多个方面数据显示,青年河水质存在超标问题。经过前期多次溯源监测,造成青年河水质超标的根本原因有几点:一是青年河沿线均由节制闸封闭,河水滞留时间长,青年河中水除了农灌用水外,无出境河道,长期在境内积存,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水质变差。二是城区向青年河输送中水的过程中水质变差。1. 城区污水解决能力不足,部分雨污管网不分流。随着我县城区居民人口一直增长及拆迁安置的快速推进,致使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及收集量迅速增加;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40000方/天的解决能力,虽满负荷运行,但仍有部分污水经管网溢流口外溢。2. 城区中水输送河道三支渠等多年未清淤,底泥淤积释放污染物,造成水质变差。
(一)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我县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二)针对青年河水质超标问题,近期我县已聘请了第三方设计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院,启动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设计工作,以水质提升为核心,紧盯源头提升和过程控制,做好几个维度的工作:1. 提升污水解决能力。前期,已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解决能力10000m?/d。加快实施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计划新增处理能力20000m?/d,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正在与项目方进行谈判。2. 实施河道清淤治理。针对城区向青年河输水过程中水质变差的问题,现主河道清淤工作已完成,管网溢流口封堵完毕,三支渠等河道底泥清淤和岸线垃圾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将修建拦河节制闸,提供应急封闭措施,杜绝管网污水直排。3. 强化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强日常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排查处理;二是加强监督执法,环保、环卫、住建及属地等责任部门对随意倾倒垃圾、私排污水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三是落实管理责任,结合河长制和网格化,长期监督、维护河道环境。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齐河县刘桥镇纪庄村确实有一处养鸭场所,养殖户为纪庄村支部书记王某,建有9个鸭棚,现养殖5000只蛋鸭。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规定,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达到规模标准]。经过排查,发现其建设的污水储存池较小,导致污水外流到东侧紧靠的一条村边小沟渠内,但污水并没有流入河流。
针对存在问题,要求该养殖户对污水池和储粪池做改造,建设和养殖规模相符的污水池和储粪池。同时对东侧小沟渠进行彻底清理,截止2021年4月26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周边存在一定气味,养殖户距离最近居民100米,生猪饲喂时会产生少量叫声。
要求养殖户尽量晚上提前饲喂,防止声音扰民,并每天对养殖区内粪污及时清洗整理,定期对旁边的环境和养殖区喷洒除臭药剂,降低异味的产生。
经调查,大姜村村民姜某某养殖生猪50余头,配建有黑膜发酵池,现场有轻微异味。
陵城区责令姜兴顺养殖户立即整改,及时清洗整理猪舍内粪污,对养殖场内增加除臭剂使用频次,保持好养殖场的环境卫生,保证养殖活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下一步,陵城区将对养殖户粪污处理、异味处理等工作加大指导、巡查力度,督促养殖户定期清理、除臭,有效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沟渠位于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六棉厂南侧,该沟渠为生产沟渠,长约1500米、宽约10米,无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排入。经现场查看,水质无色、无味,水质透明度良好,经山东捷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提取水样化验,COD浓度为27mg/L、氨氮浓度为1.39mg/L、pH值为6.9,以上检验测试的项目符合《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COD浓度40mg/L、氨氮浓度2.0mg/L、pH6-9)。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的位置在王凤楼镇姜庄村东北侧与小王庄西北方向,放置有平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商使用后废弃的部分泡沫垃圾。
我县立即组织人员及车辆将现场堆放的垃圾清运到王凤楼镇垃圾处理站做处理。并告诫该企业要做好垃圾存放、清理、清运工作,禁止将建筑垃圾堆放丢弃在外,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2.王某某养鸡场西侧、南侧为林地,东侧和北侧与小辛庄村相邻。该养殖场建设了蓄粪池,但不规范,现场有养殖异味。柴胡店镇政府协同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将于4月27日进行现场指导,并对有一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天衢西路与商贸大道交叉口,张庄社区后面,有个垃圾回收站,有噪音、异味。
经现场核查,张庄社区北侧废品回收站由两家商户经营,其中东侧商户已被依法取缔,西侧商户存在噪音、异味问题。
目前,西侧商户存量废品已全部清运完成,加工机械、地磅及彩钢板房已全部拆除,地面已铺设防尘网。
天衢工业园翟时社区西边有个南北道,很多垃圾都就地掩埋。有人往下水道里倒餐饮垃圾。罗家院村北边的有条小路,坑里也都是垃圾。
经现场核查,翟时社区西侧南北道路为阳光路,道路两侧有倾倒垃圾现象;路西侧排污管网有一处检查井盖板打开,检查井内有倾倒垃圾现象;罗家院村南北中心道北头东侧有一干涸沟渠,沟渠内有倾倒垃圾现象。
接到转办件后,我区立即组织人员对3处垃圾进行清理,目前道路、检查井及沟渠内垃圾已清理完成。下一步,我区将安排网格员加强巡查,加大对偷倒垃圾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接信访件后,夏津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王庆磊立即调度,县环保督察专班、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田庄乡政府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排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理位置未发现化工厂,田庄乡田庄村区域内仅有一家公司,即德州维克托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1月办理环评手续。该项目主要是做塑料色母料、填充母料、塑料改性料加工销售,该企业行业类别及代码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工企业。生产的基本工艺为:原材料搅拌→熔融挤出→冷却→造粒→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不产生污水。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厂区内有一工人洗澡间,洗澡废水流入厂区南侧水沟内,污水面积约1平方米。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制作中不产生废水,存在洗澡废水外排现象。目前,已对厂区内、外排污口进行封堵填埋,对厂外沟渠进行整理,4月23日下午16点已清理完毕。
平原县开发区仁和路88号山东鼎盛铝业有限公司院内,平原格林哈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废塑料,没有环评资质,没有污水处理设备。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平原格林哈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平原县开发区仁和路88号,主要经营生产、销售塑料原料及制品。该公司于2017年11月份取得环评批复,于2018年10月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依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有关要求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中产生的废水采用物理沉降法,经过三级沉淀后排入城市管网,经城市管网排入平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该公司自2020年受疫情及市场原因处于半停产状态。我县执法人员联合属地负责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今后我县将加大对平原格林哈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如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陵城区徽王庄镇东庞村西北侧有胜达彩钢工厂,紧靠314省道,不定时工作,有生产噪音,2021年3月15日通过山东欣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检测,发现检测时未正确开启机器,认为检测结果不真实不准确。
经调查:1、陵城区徽王庄镇胜达彩钢瓦、钢材销售部主要销售钢材、彩钢瓦和彩钢瓦加工,主要生产设施为切割机、折弯机、压瓦机等。2、2021年3月15日,徽王庄镇胜达彩钢瓦、钢材销售部自行委托山东欣荣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3月16日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北厂界:58.1dB、东厂界:56.4dB、西厂界:56.8dB,未超过《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昼间:60dB。3、2021年4月14日,德州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委托山东碧清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徽王庄镇胜达彩钢瓦、钢材销售部噪音做监督性检测,4月19日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北厂界:57dB、东厂界:51dB、西厂界:56dB、南厂界:53dB,未超过《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昼间:60dB。
下一步,陵城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监管频次,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德城区大学路以南,岔河路东侧,青年路以北,电视塔西侧,原本规划建设公园,现内部有人员搭建棚子养狗养鸭子。
经现场核查,该地块位于大学路以南、岔河西大道和岔河西大道辅路之间的三角地带,附近没居民区,为七里庄村集体土地,前期规划为绿地,但一直未能拆迁。该地块现有七里庄原村民在自家院落内散养鸡60余只、鹅10余只、鸽子20余只。该地块在禁养区范围内,但未达到规模养殖标准。
天衢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相关住户加生清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养殖,防止异味。下一步,我区将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启动拆迁,争取早日将该地块列入规划建设计划。
临邑县邢侗街道办新汽车站南侧路边,有连通护城河的排水沟,水沟内有污水和垃圾。
经了解,该沟渠位于宏泰大街南侧,为无名沟,东至新春风河,西至迎宾南路;沟渠水面长900米,宽度约10米,基本功能为道路排水和防洪排涝。该沟渠北侧新汽车站、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中合物流园的生活垃圾污水通过排污口排至该沟渠,水沟内堆有少量生活垃圾。
1.立即将中合物流园、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新汽车站排污口封堵,目前已完成;2.对河道内现存污水利用抽水泵抽至污水管网,送临邑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抽水完毕后,对河道内垃圾、淤泥进行清理清运,预计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3.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设计污水管网敷设方案,与市政管网连通,预计2021年7月底前完成。在此期间,新汽车站、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中合物流园对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使用抽污车辆进行外运,输送至临邑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经现场查看,桥两侧河道三四米距离内确实存有生活垃圾,主要为附近村民和周边企业员工路过时到处乱丢所致。
现场核实问题后,我县立即责成属地政府对河道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进行清理,运至光大垃圾处理厂做处理,目前已全部清运完毕。下一步,将会针对该区域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劝导工作,杜绝乱丢垃圾现象发生。
陵城区宋家镇聚缘社区二期,工程内地面未硬化,未具备洗车台,未具备雾炮,未执行全覆盖。
经调查发现,施工场地门口杂物堆放不整齐,工程内地面只是部分硬化,未具备洗车台,未具备雾炮,现场物料全覆盖,大部分地面未覆盖。
陵城区责令其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对施工场地门口杂物进行了清理,对一条70米的施工通道进行了全面铺设硬化,对整个施工工地进行了防尘网全覆盖,购置了一台雾炮,安装了洗车平台,现都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购置了一辆洒水车,每天对现场及进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下一步,陵城区将督导其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工地“六个100%”操作施工,督促其每天进行多次洒水抑尘。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强化区域内的日常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德城区黄河崖镇金庄村,村东南角100余米有华晨不动产公司设立的两座土山,土山未覆盖防尘网,具有扬尘影响。
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反映土山为德州桦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挖掘养殖鱼塘的土堆,大部分已长满杂草,有部分土堆,存在扬尘污染。
收到转办件后,黄河涯镇已督促德州桦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土堆进行覆盖,目前已整改完成。
丁坞镇中学在2018年5月前存在生活废水直排污染,2018年5月并入镇政府污水管网输送到镇污水处理站。2019年11月附近村民怀疑学校污水渗入学校南部水体造成污染,经镇政府、学校、村民代表三方协商,对校园东南角排污井进行了防渗处理,施工时三方均派人监督,施工完成后群众代表验收满意。在4月23日现场核实中未发现渗漏现象。
经调查核实,“宁城区北环路东首的河沟”为我县城北宋庄沟,因上游雨污管网配套不齐全,雨污分流不彻底,造成部分城区生活垃圾污水流入宋庄沟,经宋庄沟地下管廊最终排入污水管网,管廊未覆盖河段有异味。
宋庄沟治理工作已列入2021年城建计划,将实施箱涵项目,预算资金1199万元,现已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正在进行实施工程前准备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8月底前完工。
养殖户王某升,位于焦庙镇苇叶村东南侧约50米处,主要养殖蛋鸡,存栏量15000只,为规模化养殖,已办理了环评登记表,建有粪便处理池。
王文某,位于焦庙镇苇叶村东南侧约100余米处,主要养殖蛋鸡,存栏量4000只,未达到规模化养殖规模,建有粪便处理池。
王某银,位于焦庙镇苇叶村北侧,主要养殖蛋鸡,存栏量4000只,未达到规模化养殖规模,建有粪便处理池
经调查,该三块地块不属于禁养区。现场检查时,发现三处养殖场部分粪便处理池有小面积损坏,通过排查,周围未发现养殖废水排放到养殖场旁边及水污染现象。该地区已实现集中供水,能确保饮用水安全。目前,各养殖户正在对粪便处理池进行修补。
现场核实问题后,要求养殖户对破损设施做改造提升,截止2021年4月26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乐陵市杨安镇东寨村宋某某二人在村东边养了100多头牛,离村里10多米,晚上牛叫扰民,牛粪乱堆放,有异味。
黄牛一般在饥饿或受到惊扰时会叫,但也不会一直叫。牛舍旁边修建有污水池和粪便发酵池,旁边的环境未见有乱堆牛粪便和乱排现象,旁边的环境存在一定异味。
要求养殖户夜间最好能够降低惊扰导致牛叫,并每天对养殖区内粪污及时清洗整理收集,存放发酵池内定期喷洒除臭剂,定期对旁边的环境和养殖区喷洒除臭药剂,降低异味的产生。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问题反映的为后杜村村西一块3亩左右的麦子地,该麦子地在2020年10月份左右用村内沟渠(上游为马洪干渠)的水浇地,浇水后出现麦苗死亡现象。经排查,后杜村周边无任何企业和养殖场。县生态环境局对该地块所用沟渠水样进行仔细的检测,经监测COD为70mg/L、PH为7.23,符合农灌水标准要求。针对该地块小麦缺苗断垅情况严重基本绝产的实际问题,我县组织农技人员对现场进行技术勘察,鉴定小麦绝产原因,但由于播种时间过长,无法溯源,无法鉴定小麦绝产原因。
为减少农户损失,经商议计划由德原街道后杜村村干部协调对该地进行转包,计划对耕地进行旋耕,翻种其他作物,德原街道对该问题已与保险公司协商好,并对亩数进行了实地测量,统一赔偿。今后将加强该地区沟渠的巡查力度和农技人员对农户的技术指导,避免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经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郑官屯村养殖户为郑官屯村村民张某某,其养猪场现存栏生猪210头,周边无另外的居民,距离河沟约100米,建设有360立方米沼气池两个,内壁和池底已做防渗处理,建设有晾粪场一个,已做防渗处理。信访反映的大王庄村养殖户为大王庄村村民王某某,其养猪场现存栏生猪230头,周边无另外的居民,距离河沟约50米,建设有367.5立方米沼气池一个,内壁和池底已做防渗处理,建设有晾粪场一个,已做防渗处理。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是年出栏500头以上,两个养殖户养殖数量均低于此标准,属养殖专业户。
信访反映的“郑官屯村村东边的河”名为椅子圈沟,全长约7.4公里,向北经辛庄沟连接堤下旧城河,日常基本处于无径流状态,水源主要是灌溉季节时堤下旧城河水位较高时流入,沟渠附近没工业和生活垃圾污水汇入,经现场勘察,在沟渠两岸邻近上述两养猪场处均未发现排污口,自2021年3月份以来,因两侧农田灌溉和堤下旧城河水位较低,椅子圈沟已基本断流,仅有少量地下渗出水,长期不流动导致水质较差。
针对信访反映的粮食减产问题,镇村干部走访了椅子圈沟周边种植户,均无因使用河水灌溉导致粮食减产的情况,仅在2020年夏季,因河中无水无法灌溉,对小麦产量造成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影响。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德城区盛园路和育英大街交叉口(德州学院附属小学的北边),有2个废品收购站(一个收废铁的、一个收纸盒子的),有异味和扬尘。
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反映的是康宁路与育英大街交叉口东北角两处废品收购站,一处为德州鸿财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一处为德州言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异味,废品整理运送过程中有扬尘现象。
由于两处废品收购站距离居民区及学校较近,现已责令两处废品收购站负责人自行清理,待废品清运完成后,将地面进行覆盖。由于两处废品收购站面积较大、废品存量多,预计5月5日可取缔完毕。
经查,临邑县临邑镇、林子镇两镇辖区交界处、马家寺村南边与陈家村之间的树林中现场堆有白色塑料泡沫和生活垃圾。
1.组织人员、机械对该树林中的垃圾进行清理,4月24日已清理完毕,并对土地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2.进一步加大督查监督管理力度,察觉缺陷及时整改处理,严防问题反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经调查,侯某某养殖户门前小河沟内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现场正有人用河水浇地,养殖户现场环境卫生较好,有轻微异味。
陵城区责令侯某某养殖户立即整改,增加除臭剂使用频率,及时清洗整理粪污,保持好养殖场内和周边环境卫生,并告知养殖户绝不可随意排污,保证养殖活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下一步,陵城区将对养殖户粪污处理、环境卫生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养殖户定期清理、除臭,坚决杜绝粪污乱排行为,有效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经过调查核实,该养殖户为华店镇张博士村村民张某某,占地1.8亩,现有猪圈16个,民房5间,现有生猪120头,2020年全年生猪出栏量为80头[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规定,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达到规模标准]。张某某将猪粪堆放在了路边腐熟,准备用于自家耕种,产生了异味。
针对信访问题,要求该养殖户将存放在路边的猪粪全部清理。截止2021年4月23日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要求该养殖户要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运处理粪便,杜绝异味扰民问题。
德城区晶华北大道合力佳股份有限公司(做橡胶制品)晚上过了12点就关闭环保设备。
接访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信访人反映单位为德州合力佳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基本的产品为橡胶制品。
2021年4月24日凌晨2点对该单位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1#、2#硫化车间正常生产,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脱附治理设施正运行。随后执法人员又对该单位炼胶车间进行全方位检查,该车间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对该单位治污设施运行台账与生产记录台账进行比对检查,未发现生产时不开启治污设施的情况。4月25日凌晨1时,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又组织人员对该单位做夜查,未发现停运治污设施的情况。
鉴于该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对治污设施安装独立电表,治污每次运行的情况都要标注电量。其次安装联动开关,确保生产设施启动的同时治污设施同步运行。此外还要求企业对治污设施安装电子监控,确保随时调取治污设施的运行视频。下一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并持续不定期组织夜查,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如发现存在治污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的情况,将依法进行查处。
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玫瑰园和紧南侧万豪公馆小区之间有东西向约200米长的小河,小河内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
4月23日下午,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德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即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康博大道玫瑰园和万豪公馆小区之间的河岸确有生活垃圾、砖头等堆积物。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责成十二里庄社区、万豪华庭物业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小河内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今后德州市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加大此处的巡查力度,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2.李某某养殖场东侧和北侧紧邻村民住宅,南侧为树林,西侧为公路。2019年,该养殖场曾按照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指导意见,建设了粪污储存池。2021年4月,县畜牧发展中心再次对该养殖场给出整改指导意见。目前,该养殖户已按照指导意见完成整改,将储粪池全封闭,安装防蝇网,购置、喷洒生物除臭剂,但现场仍有轻微养殖异味。
2.积极引导养殖户搬迁,远离居民区。同时,做好帮扶工作,协助寻找新场址,并指导养殖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在解决异味扰民问题的同时,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临邑县县城内的恒源石化炼油厂,烟囱排出烟,发现具备异味,导致空气发雾;临邑县县内部分小企业,夜间关闭环保设施。
1.恒源石化60万吨/年快速裂解车间排气筒,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在线数据均达标;外排烟气温度在50-60℃左右,携带的高温水蒸气与冷空气接触冷凝成小水滴,感官上呈白色发雾状;2.恒源石化存在异味隐患,2021年第一季度已对101个泄露检测点进行了修复,已计划开展二季度VOCS、LDAR泄露修复与检测;3.经夜查,县城内四家企业一家停产,另外三家企业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1.加快推进恒源石化退城入园工作进度,进一步解决主城区内异味问题;该项工作正在开展;2.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增加环保投入,提升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3.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值守,立即处理问题。对重点公司进行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监控,对发现偷排偷放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依法处罚。同时聘请行业专家,对重点企业现场指导检查,察觉缺陷立整立改,提出治理意见,并开展监督性检测。
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段庄村,段庄北路东侧300余米有沟渠,地界属于山东省内,有河北居民在此处堆放干柴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前期已经引起火灾。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群众反映问题的位置位于山东省与河北省交界处。沟渠内有着火后干草堆残存、少量的生活垃圾和砖块等。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人员及车辆对现场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土地已用密网覆盖。
武城县广运街道办棘围村,村内十余户住户养猪,大部分都养殖百余头,味道大。
经现场调查,棘围村共有养猪户15户,个别养殖户与居民住宅较近,养猪场均建有沼气池用于处理粪污,沼气池内壁和池底均已做防渗处理,养殖粪便全部利用沼气池进行收集处理,最终用于农田施肥。调查时,养殖区域周边确有明显养殖异味。
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是年出栏500头以上,该村养猪场生猪存栏数量均低于规模养殖场标准,属养殖专业户。
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没有相关规定禁止在村庄内从事养殖。为了给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现场核查小组责成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及广运街道办事处、棘围村委会加强养殖户管理,督促加生保洁,及时清洗整理粪污、清洗圈舍,减少异味产生,同时及时喷洒蝇蛆净等药物,避免蚊蝇滋生。
禹城市中央公馆小区,小区东侧沿街有多家餐饮店,饭点经营时(12:00至13:00,18:00至22:00前后)产生有风机噪音。
经现场检查,中央公馆沿街商铺餐饮门店安装有油烟进化设施的有9家(分别为三盛肥蛤、臭豆腐酸辣粉、沂蒙炒鸡、过桥米线、斗牛家烤肉店、蟹黄包、阿龙烤翅、石锅菜、樱鳗),风机均在室内安装。在营业时间段内,会存在一定的声音。4月23日下午18:00,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问题反映的现场进行噪声检测。
4月24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噪声检测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检测点结果分别为:1号楼50.0分贝,2号楼52.6分贝,3号楼(301室)35.2分贝,均低于昼间浓度限值55db(A)的标准。由于噪声问题具有声源点多面广、种类纷繁复杂等特点,为切实做好该区域噪音污染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日常巡查,对噪音污染易发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蹲守,做到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处置。
经济技术开发区奥德乐购物广场北门,有奥德乐集团使用音响宣传广告,影响午休。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澳德乐购物广场北门,有澳德乐集团使用音响宣传广告,声音较大。
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到达现场后,要求现场人员立即调低高分贝播放广告的音量行为。并要求澳德乐商场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2:00—15:00、晚上19:00以后)停止播放高分贝广告宣传,避免影响居民午休和夜间休息的行为再发生。该问题已要求澳德乐购物广场立即整改。
德城区新华街道办前魏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放在村内中心道南侧,此处有围挡,占地有十余亩,现已经就地掩埋大部分垃圾,市民认为可以挖掘出部分垃圾,表示有异味。
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反应的地点为前魏村拆迁区域,约70亩,地块上存在拆迁废料等。目前尚有6户居民未拆迁并在此居住,整个地块虽有围挡,但仍有人在此偷倒生活、建筑等垃圾,新华街道办事处前期虽多次进行过清理,但存在反弹现象,经现场查看发现又有倾倒的新垃圾散布在此区域。
目前,新华街道办事处已经安排人员、机械对该区域杂物、垃圾等再次进行清理,因范围较大,且有民房、树木等障碍,部分区域大型机械不方便施工,预计5月5日前完成整改。清理完毕后,对地面做好全覆盖,定期巡视清理,并设立奖励举报制度,力争长效保持。
临邑县孟寺镇耿刘村,本村村民李某某养殖十余头猪,将养殖猪类的粪便,堆放在南邻居的路边,有异味。
经查,孟寺镇耿刘村村民李某,养殖14头仔猪,养猪产生的粪便,堆放在南邻居的屋后,现场有异味。
1.联系有粪污处理资质的麦瑞宝生物菌有机肥有限公司,用粪污车将畜禽粪便运至该公司具备防渗、防雨、防溢功能的贮粪棚(20mx70m),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截至4月23日19时,清理工作已完成;2.农业农村、畜牧养殖等部门切实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对畜禽养殖类点源按照政策要求建立相关处置措施,积极倾听群众意见,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齐河县济聊高速服务区位于高架桥以南约200米使用管道将不明污水排放至前营村以南肖李路附近东西向引黄支流河道,同时污染南北向河流。
济聊高速齐河服务区隶属于山东高速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位于齐河县华店镇大夫营村南500米。占地面积58亩。于2002年7月建成投入运营,分南北两区。齐河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于2009年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2019年服务开发集团委托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对南北两区污水处理设备做更换,总投资约120万,采用AO+MBR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排放水为生活用水,日均排水量约20方,现委托山东银湖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处理后的废水排放至前营村以南肖李路附近东西向引黄支流河道,由于上游没有来水,处理后的污水长期在此存留,导致河道支流发黑。2021年4月25日,我县委托山东正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济聊高速齐河服务区排水口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PH7.2、总磷0.47mg/L、化学需氧量45mg/L、氨氮4.74mg/L、总氮12.4mg/L,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相关要求。
齐河服务区拟在南区绿化带内建设200立方污水储存池,存放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的水,该水将用于绿化管养及消防应急,对原污水排放口进行清理及封堵,不再对外排放污水。
陵城区开发区谷神豪庭小区北侧约500米多家工厂(包含化工,皮革等)于夜间工作,排出气体有异味。
2021年4月23日和24日,执法人员对谷神豪庭小区及周边小区进行夜间走访,经走访询问周边群众,该区域偶尔出现异味情况。现场核查时,未见异味问题。
信访反映的谷神豪庭小区西侧为地鑫锦园小区;东北侧900米左右工厂山东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宏坤橡塑助剂有限公司;北侧1200米左右工厂有德州兴豪皮业有限公司;西北侧500米左右工厂有德州鲁神新材料有限公司,850米左右工厂有德州名将工贸有限公司,1200米左右工厂有德州金茂化工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相关企业均按环保要求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调阅上述企业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一)“开源化工厂”(宁津春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医药中间体(糠醛)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配套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已与环保部门联网,自投产以来,二氧化硫、烟尘和氮氧化物等主要特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异味”问题出现“达标扰民”情况。该公司已于4月12日起停产整改,正在进行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将开展恶臭指标监督性监测。
(二)“龙生化工厂”(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3万吨/年生物制剂与生物杀菌剂调节复配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粉碎、搅拌、混合,配套建设有相应污染防治设施。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于4月25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厂界恶臭指标做监督性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2.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将以上两公司列入监管重点,同时,逐步加强监督监测,如出现超标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齐河县马集镇小辛村,村外东侧有养殖五十只以上猪类的地点,村南侧有养殖一千只以上鸭子的养鸭场,两处均距离村内居住地点在100米以内,表示有异味。
经过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养猪户为马集镇小辛村村民高某某,建于2012年,距离村内居住地100米左右,占地2亩,现养殖肉牛18头,猪56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要求[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规定,肉牛年出栏量100头以上,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达到规模标准]。该养殖户没有修建粪便储存池,现场有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举报人反映的养鸭户为马集镇小辛村村民张某某,建于2014年,距离村内居住地100米左右,占地2亩,设计存栏4000只,现养殖鸭子4000只,该户没有达到养殖规模要求[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规定,肉鸭年出栏量5万只以上,达到规模标准]。修建有污水储存池,现场有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关法律法规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2019年12月18日)起,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
为防止养殖户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大大降低养殖异味的影响,要求养殖户高某某对院内残余粪便进行了清理,产生的粪便已妥善储存,新修建存量30m?左右的粪便储存池,预计4月29日完成。同时该养殖户已与东郑村梨树种植户达成收购协议,定期清运粪便。
1、德城区迎宾路商城国际小区东侧,属于商城国际新楼盘,其装机打桩会排出泥浆,于夜间(24:00至凌晨3:00)怀疑使用报废渣土车(无牌)(有附带泥罐)外送,表示泥浆属于不可再生资源。2、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华腾御城11,12号楼,有非法改装泥浆车,工地内有潜水设备,同样产生泥浆,附近济南、东营和聊城等其他城市已经不使用产生泥浆的工艺,希望加强工艺管理,表示碧桂园,绿地,万达等大型开发商也不在上述城市使用泥浆工艺,是使用旋挖钻机等设备,该设备打桩时排出渣土,渣土可以再利用。
1、经现场核查,该问题反应的工地为正在建设东海紫云台项目。检查人员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回放监控录像,对建设、施工、监理、桩基、泥浆运输单位做询问调查。该工地目前正在进行桩基施工,本桩为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泥浆为水和土的混合物,未掺增粘剂、分散剂等掺合物,泥浆由一辆装有密闭泥浆罐的运输车辆向外运输,该车辆车牌号为冀B3599K,通过查看监控,该车运输的时间一般为晚上19点至21点。该举报泥浆外运问题属实,夜间(24:00至凌晨3:00)运输使用报废渣土车(无牌)的情况不属实。市城市管理局到现场进行核实,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违规车辆停放于施工工地内,工作人员随即对镭特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问询。镭特公司负责人承认,违规车辆确实是由其外雇用来运输泥浆的。2、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立即赶赴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经现场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与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交流,未发现非法改装车辆。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进行桩基施工,施工工艺为后注浆钻孔灌注桩,依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该工艺符合有关要求,施工产生的泥浆为水和土的混合物。
1、目前,区建设局已责令建设、施工、监理、桩基分包、泥浆运输单位停止泥浆运输作业,市城市管理局已责令镭特物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其违规行为,所有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有关要求。2、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以后将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确保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不出现影响大气污染防治的施工工艺。
经了解,投诉人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一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主要收集老春风河城标至糖坊段沿岸两侧居民生活垃圾污水,解决能力900吨/天,自2017年10月开始投入运行。根据设备正常运行情况,每半年维护保养一次。2021年4月12日开始对污水处理设备做维修,4月23日现场检查时正在维修、未运转。
1.经加班作业,4月24日小型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半数机组已维修完毕开始运转,另半数机组预计4月30日维修完成;2.进一步加大设备巡查管养力度,进行错时保养,确保污水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取得市民群众理解。
1.张家林村村民张某某门前及附近自家菜园旁发现两处小型堆肥,相距20米左右,每处大小不足2立方;2.经核实,张某某曾养殖3只羊(目前已出售),堆肥为养羊时遗留粪便,一直在自家门外堆放,计划近期用于菜园施肥。
1.责令张某某现场对堆肥点暂存的粪肥进行清理,已完成;并确保今后不在村内进行堆肥。安排各村党员干部细致排查村内及村域周边露天堆肥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出现2.对养殖类点源按照法律和法规政策要求建立相关处置措施,加强排查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宣传,业务部门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临邑县临盘街道宏苑小区大门西200米一条土路里,有个养鸡羊鹅的养殖场,有异味。
宏苑小区西北方向200米左右有一菜园农场对外租赁,户主为临盘街道高相谦村村民王某某。王某某在其家庭菜园农场中散养了7只鸡、4只雁鸭,现场有少量畜禽粪便。
1.村民王某某已立即清理现场卫生,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2.农业农村、畜牧养殖等部门切实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广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培训,引导群众增强环保意识。
经过走访询问及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中反映的养殖地点位于齐河县晏城街道大蒋村东侧,建于1991年,占地6亩,养殖蛋鸡,设计存栏9000只。现养殖存栏8500只,未达到养殖场规模[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规定,蛋鸡存栏量10000只以上达到规模标准]。该养殖场所为建设年限30年以上的老养殖场所,虽建有粪便储存场等设施,但因设施条件陈旧且采用传统养殖模式,存在养殖场地对旁边的环境的异味影响。
为有效降低该养殖户养殖异味的影响,要求该养殖户参照规模养殖场的管理规范标准,加强完善粪污处理储存设施,在养殖户北侧修建围挡,对出粪口进行雨污分离改造,建设符合“三防”(防雨、防渗、防外溢)要求且与养殖规模相应的粪便储存场(20米*8米*1.5米)。由晏城街道办事处与县畜牧业中心共同制定整改建设技术方案,目前,该养殖户已全部备齐物料,正在整改过程中。
经济技术开发区凯元热电厂于1998年前后建立,现发现烟囱排放颗粒,污染村民土地,厂房建立之初没有较多居民,现影响生活,希望挪移厂址并调查排放物的环保问题。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即赶赴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群众反映单位为德州凯元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三八路与崇德一大道交汇处,主要负责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取暖热力供应。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已停产,烟筒无烟气排放。该单位于2021年3月21日停产,至群众反映时,该单位始终没生产。通过对该单位的在线监测、历史自行检验测试报告、对比检测报告进行全方位检查,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对厂区周边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无耕地,周边多数为工业公司。经调阅周边土壤检测报告,未发现有土壤污染情况。
经排查,企业南侧陈段新庄小区距离企业约260米,由于企业与居民区的居民较近,达标排放的烟气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近期市发改委等部门已联合发文,提出加快该企业的关停工作,已将该单位列入关停计划。
1.“鸿福木业”位于刘营伍乡刘秋工业园,经营者王某某。该公司实际名称为宁津鑫涛木业有限公司,延用宁津县越达木器厂环保手续,其年产2000套白茬餐桌椅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竣工验收。在“扬尘”(粉尘)治理方面,按照环评设计的基本要求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但存在粉尘收集效果差问题,生产车间内有大量粉尘堆积。
2.“鸿福木业隔壁西侧”确实有一处喷漆厂,经营者刘某某。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处建有喷漆房2间,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虽然现场未生产,但车间内有少量的餐椅,现场有异味。
2.因刘某某喷漆作坊不具备整改提升条件,已于4月23日起自行拆除,4月28日清理完成。
乐陵市华楼镇刘边村,村中央建立有唯一一个养鸡场,养殖万余只鸡,存在有两个厂房,距离居民区较近,有异味。
养殖户修建有污水池和粪便晾晒池,旁边的环境未见有乱堆粪便和乱排粪便污水现象。存在一定异味。
责成养殖户对刮粪板刮出粪口收集池加强密封。同时,每天对养殖区内粪污及时清洗整理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对旁边的环境和养殖区喷洒除臭药剂,降低异味的产生。
宁津县宁津镇城北腾张庄滕某某在可耕地里修的厂房做喷漆作业,在喷漆过程中有异味。
2.蔡某某养猪户虽已建设了简易化粪池,但未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粪污排入东侧和北侧的枯竭水塘。
3.4月23日,大曹镇政府协同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该养猪户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1.六和种猪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储存至站内沉淀池沉淀氧化,用于公司流转的90.5亩农田灌溉,经查看,污水处理站运转正常,未发现外排污水现象;2.经查,该“鱼塘”实际为济乐高速临邑连接线南侧的一段公用排水沟,主要用途为公路排涝。羊栏村村民李某某于2020年3月份起在该排水沟段自行养鱼,2021年4月又新投放鱼苗。当沟渠内水位下降时,李某某由村内机井抽水向该段沟渠补水;3.经检测,河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V类标准。综上,鱼苗死亡考虑是由于气温、溶解氧等养殖人技术缺乏导致的,排除由河水污染问题造成鱼苗死亡。
鉴于该沟渠用途为公路防洪排涝,经工作人员劝解,村民李某某同意本批次鱼苗出售后,不再继续在此沟渠内养殖。预计2021年10月可全部出售本批次养殖的鱼类。
齐河县焦庙镇曹虎村一组,村一组东侧猪类养殖地点临近或靠近村居民区,异味较大。
经过走访询问及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中反映的养殖地点位于焦庙镇曹虎村东侧一百余米处的曹虎废弃中学内,养殖户为于某某,该地块不属于禁养区。2020年全年出栏量50头,未达到规模化养殖要求[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规定,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达到规模标准]。通过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建有粪便堆放池和污水存放池,现场有些许异味。
为防止曹虎村生猪养殖场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大大降低养殖异味的影响,要求该养殖户参照规模化养殖的管理规范标准加强完善粪污处理储存设施,对粪便及时进行清理,并对粪便做全面覆盖,定期消毒除味。截止2021年4月25日,全部完成整改。
要求养殖场完善粪污配套设施,加强设施的密闭性,减少异味的外泄。同时,每天对养殖区内粪污及时清洗整理,每周对旁边的环境和养殖区喷洒除臭药剂,降低异味的产生。
经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武城县四女寺镇谢张庄发达面粉厂为武城县丹顶鹤面粉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粮食仓储项目和小麦加工生产项目。该公司生产过程无涉水工序,主要污水来源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南侧公路边沟,日排水量约1立方米。该路边沟为封闭沟。沟渠内水体来源为雨水积存及企业生活污水混入,现场杂草丛生,漂浮有部分生活垃圾,因水体长期滞留,不能有效流动消减,导致感官质量差,略有异味。
现场检查时,企业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提取该排污口污水水样,经监测,COD:112mg/L、氨氮:49.1mg/L、悬浮物:22mg/L,COD、氨氮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二)督促企业对原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维护,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处理后污水用于厂区园林绿化、道路保洁等使用,做到污水零排放。
(三)对路边沟渠进行综合整治。由四女寺镇政府负责治理河沟水体,调用挖掘机清理边坡垃圾、杂草、污泥,现已完成。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的地点与4月22日428号信访件(访受〔2021〕428号)反映的为同一地点,为平原铭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距离附近的村庄裴庄村约600米,主要是做少量牛骨的存放与售卖,没有生产加工(制)的行为,异味原因主要是部分牛骨由于存放时间过长发生变质,产生异味和部分水泥地面在牛骨运走后没有及时清理,残余的少量碎屑和液体变质后产生异味。
4月23日下午8时许,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执法队联合王庙镇政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时间段除负责人庞某某一人在现场外,并无他人在场,没有从事生产加工的行为。
针对异味问题,我县已要求该公司将存放的变质发臭的牛骨全部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采取防异味措施,在清理过程中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异味对周围村民的影响。 该公司表示今后只短暂储存新鲜牛骨,并注意对牛骨进行覆盖,防止异味产生,不再长期存放牛骨,并及时对运走牛骨的水泥地面和周围环境进行消毒除臭。我县将对该公司整改进度进行监督,确保按时整改完成,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监管,避免再次产生异味问题。
针对该公司是否在晚上进行生产加工活动一事,我县将继续采取不定时检查的方式进行持续调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乐陵市云红街道办事处陈于村村周围300米左右的耕地里养鸡鸭,没有粪便过滤设备,往地里排污。
该养殖场附近的沟渠内未见粪污直排现象。但因部分鸭棚两侧的防溢围挡破损,养殖户未能及时收集,造成粪便外溢到鸭棚两侧地里的现象。
责成养殖户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并对周围地面进行修整,4月25日已全部整改完成。
信访人反映:运河经济开发区抬头寺镇南外环德州测检站西侧,也是353省道北100米的浩林建材公司,有刻石生产线,夜间工作,并且有生产噪音和扬尘问题,认为公司的刻石生产线环保手续不全面。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浩林建材公司刻石生产线”实际浩林建材公司院内的德州天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项目生产线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年1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尚未进行竣工验收,还没有投入生产。
该地点同4月22日428号信访件(访受〔2021〕428号)、4月23日516号信访件(访受〔2021〕516号)反映的为同一地点,信访人反映的众益生物工厂为该地点之前的工商注册名,现已注销,现为平原铭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庞某某主要从事少量牛骨的存放与售卖。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没有生产用水行为,没有向外排水的管道,也没有向厂北侧河流内倾倒污水的行为。
针对该问题我县已安排人员及设备清理河流内的积水,并疏通河道,确保该段河流不会因再次来水而造成的积水滞留现象。
责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扬尘抑尘管控措施,定期洒水,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陵城区神头镇刁家村北侧一公里有浩大养殖厂(原址叫邓集老砖厂),具备净化设施,但不予使用,使用管道将动物粪便污水排放至工厂北侧10米的东西向引水沟渠。
信访反映“陵城区神头镇刁家村北侧一公里有浩大养殖厂”为德州浩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企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处理过后的污水用来灌溉农田。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厂区北侧有1处排水口,管道连接畜禽(鸡)饮水反渗透过滤设备,未发现将动物粪便污水排入引水沟渠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执法人员对外排水和引水沟渠进行取样检测,具体情况如下:外排水的COD:34mg/l、氨氮0.738mg/l、PH7.62,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部分:海河流域》;饮水沟渠的COD:28mg/l、氨氮1.12mg/l、PH7.39,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下一步,陵城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监管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天龙屠宰场有两个厂房,一个是宁津县北环振华街的东首,一个在栾庄村,有异味。
1.宁津县天龙屠宰厂年屠宰5万头生猪项目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竣工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厂生产废水日排放量约20方,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调阅资料,该厂定期进行自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均达标。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于4月2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进行监督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因企业当日停产,将在其恢复生产后对厂界恶臭指标进行监督检测。
2.栾某某在我县津城街道办事处栾庄村西侧有一处老厂房。现场检查时,厂房内堆放有宁津县天龙屠宰厂淘汰下来的部分生产设备,没有进行生产过的痕迹,现场无异味。
2.栾庄村西侧老厂房现为宁津县天龙屠宰厂仓库,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津城街道办事处对该处做好后督查,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生产。
信访人反映的“前侯村南边化工厂”名为德州宏伟工贸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污水由合成、压滤工序产生,企业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生产污水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待污水充分处理达标后外排。企业在污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德州宏伟工贸有限公司的水质在线监测记录,该企业为间歇性排水,外排水稳定达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往地下水排污的情况。
为核实地下水是否被污染,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已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德州宏伟工贸有限公司的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待监测数据出具后,视情况予以处理。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武城县李家户镇苑寨村,村民苑某某在村南侧养猪,养殖有五十只左右,使用管道将猪类粪便外排,有异味。
经现场调查,养殖户为苑某某在自家院内养殖生猪53头,西、南邻其他居民,东、北邻村路。养猪场建设有48立方米沼气池一个,内壁和池底已做防渗处理。养猪场南侧50米处有一个坑塘(中间隔着一户居民),水塘边有少量生活垃圾,水位较低且为死水,水体杂草丛生,已形成富营养化。在坑塘东北角发现一排水管道,与养殖户家相连,养殖户表示以前用于排放洗衣、做饭等生活污水,已很久没用,管道口附近未发现排污痕迹。养殖户表示养殖粪污全部排放到沼气池内,从未向湾坑内排放。
为了给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现场核查小组立即督促其将湾坑内排水管道去除,规范处置养猪场粪污,严禁向坑塘内排放污水,并做好卫生管理,加生保洁,及时清理粪污、清洗圈舍,减少异味产生,及时喷洒蝇蛆净等药物,避免蚊蝇滋生。
宁津县津城街道刘言村南侧有桥梁,桥梁南首约50米路西和路东分别有两家粮食购销机构,工作内容是农作物脱粒,工作时存在扬尘。
经调查核实,宁津县津城街道刘言村村南道路两侧确实各有一处粮庄,经营者分别为刘永才和刘振武。4月23日现场检查时,两处粮庄均未生产,院内均存放有粮食,各有一台脱粒设备,脱粒设备均已安装了简易袋式除尘设施,露天作业,在玉米脱粒时存在扬尘污染。
1.因土地问题,两处粮庄均不具备整改提升条件,已于4月24日自行清除。
2019年年底,德新康公司发生火灾,过后的固体废物没有经过有关程序处理,直接倾倒或者就地掩埋。德新康公司经常散发刺鼻性气味。
(一)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是山东德新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平原县王杲铺镇甜水铺工业园,主要产品为医用消毒液。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于2018年11月27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平环报告表〔2018〕267号)、2019年3月16日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该公司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运沤肥;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与德州绿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合同。
(二)我县经调阅平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消行罚决定〔2019〕0058号),显示2019年12月6日0时04分,该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情况属实。4月23日,我县对该公司经理姚如强进行了调查询问,该公司经理描述,当时是罐装仓库起火,仓库内存放有大量纸质包装箱及空塑料瓶,没有化工原料。火势蔓延至相邻的灌装车间,致使车间及仓库内钢结构梁、墙皮及生产设备全部烧毁,纸质包装箱及空塑料瓶全部烧为灰烬,约有70吨。由于重建生产车间,该公司将废弃的砖混墙体和燃烧的灰烬用于新建厂房时填充地基,烧毁的废弃墙皮、废弃钢结构梁及废弃生产设备作为废铁卖给了德城区黄河涯镇沙杨村的刘某。
(三)我县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周边土壤、异味及地下水进行检测。厂区